天津轉學登記手續辦理流程
一、轉學條件 持有本區戶口,在外省市九年級就讀,且具有全國電子學籍的學生,其“全國學籍查詢”就讀狀態為“在校”。 二、轉學材料 1、學生戶口本首頁、戶主頁、本人頁; 2、藍印戶口學生請提供藍印戶口本、城市建設費發票、房本。 三、辦理流程 1、登記報名:由學生家長登錄“轉學登記系統”,如實填寫基礎信息,所有證明材料真實有效。 2、材料核驗:教育局將根據家長提交材料在網上進行預審,材料如有問題,家長會收到相關通知。 3、統籌安置:教育局依據轉學申請登記情況和區內學位資源情況,在全區范圍內將符合條件的學生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。 4、通知報道:轉學申請材料通過預審,家長將收到現場驗證、報到通知。根據通知,學生家長及學生攜帶所需證件(須與網上提交材料一致),出示憑證到學校核驗證件并報到。驗證合格,為學生辦理轉學手續;驗證不合格,取消轉學資格。 5、到校上課:轉學學生到校上課。學校為其辦理轉學手續,并做好報名準備工作。逾期未到校者,視為自動放棄轉學。 6、符合轉學條件未在規定時間申請轉學的學生,須向區教育局提出轉學申請,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統籌安置學校,并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。學生須按要求到校上課。家長須協調原學籍學校將學生學籍及時轉入安置學校。 四、注意事項 1、居住證地址需與房本或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》地址保持一致。 2、居住證持有人要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,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,將取消其子女當年入學資格,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。 3、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,做好子女預約登記工作,超出規定時間原則上將不再予以辦理。?? 4、學生提供的信息須真實有效,如在辦理學籍轉入過程中因學生提供虛假過期證件信息、學生學籍存在問題或原學籍學校不同意轉出導致轉學未成功的,由轉學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相應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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